浙农林大新闻网讯 近日,我校首批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顺利发放,林生院陈贝等21名2011届毕业生通过网上申请、学校审核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复核确认等环节成功申领,创业项目涉及花木园艺、广告传媒、艺术创作、电子产品开发、电子商务等领域。
这21名毕业生可持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,享受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等相关税收的优惠政策。
为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,以创业带动就业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发出《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》,规定自2011年1月1日起,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,可向所在高校申领《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》。自相关通知发布后,学校领导高度重视,学生处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,通过就业网、就业信息栏、短信平台等各种方式做好宣传工作,同时在学校就业网设置“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”链接,以方便学生注册申请。对于申领的学生,中心认真迅速做好网上信息审核和凭证发放工作,力争把好事办实。
(学生处 魏玲玲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