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分团委、团支部:
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,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(以下简称“推优入党”),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。为充分发挥共青团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,全面做好2006-2007学年第一学期“推优入党”工作,依据中央组织部、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通知如下:
一、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重要性、紧迫性
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,是党联系团员青年的纽带和桥梁,担负着为党培养和输送党员和干部的重要职责。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,源源不断地培养和吸收优秀团员入党,既有利于我们党保持青春活力,又有助于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,提高团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,从而更好地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,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接受锻炼和考验,争取成为无产阶级先锋战士。所以,切实认真地做好“推优入党”工作,意义十分重大。各级党、团组织一定要从党的事业是否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,从实现党的基本路线的战略需要出发,充分认识新时期做好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重要性,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,认真负责、坚持不懈地把这项工作抓紧、抓好。
二、推荐对象的条件
推荐对象是经过团内系统培训教育、政治立场坚定,勇于开拓创新,学习、工作成绩突出,自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的优秀团员。推荐的重点是团员中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的大学生,从事教学、科研及管理工作的青年知识分子和各级团干部。
推荐对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拥护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政治立场坚定,已经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共青团员;
2、参加党校培训并结业;
3、参加团的各项工作或活动,表现积极、成绩显著;
4、德、智、体全面发展,学习成绩优异;
5、作风正派,团结同志、同学,有良好的群众基础;
三、“推优入党”工作的基本程序
“推优入党”工作以团支部为单位,在党支部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进行,名额占各学院总人数的7%左右,各学院按实际情况把名额分配到各个班级。
具体程序如下:
1、由团支部对符合条件的同学按照推荐条件进行全面考察,并形成书面材料,报各学院分团委审核;
2、经各学院分团委审核,报各学院党总支酝酿讨论;
3、经讨论通过后,由被推荐的本人填写推荐表(一式三份),并报送所属分团委;
4、团委审查研究并签署意见后,报校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,一份留校团委存档,一份送推荐对象所在党支部;团员和团支部委员由本人所在团支部按照规定程序逐级推荐;团支部书记由分团委在全面考察、广泛征求团员青年和有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书面材料,填写推荐表,经校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后,向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支部推荐;教工团员的“推优入党”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。
推荐对象所在的党支部接到推荐材料后,要及时作进一步的考核和考察,列入培养计划,对确已具备党员条件者应及时列入发展计划。
从本学期开始,“推优入党”工作每学期开展两次,第一学期放在10月份和12月份,第二学期放在3月份和5月份。
请各个学院分团委认真做好本学期的“推优入党”工作,并分别于10月27号之前及12月22号之前把“推优入党”名单及“推优入党”登记表(表格请到团委网站下载)交到校团委孙老师处。
校团委
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六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