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院、系、各有关部门:
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,是实行“科教兴国”战略的一项举措,也是我国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手段。中央在《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中强调“在全社会实行学历证书、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制度,并逐步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就业制度相衔接。”实行九年来,职业资格证书已取得与学历证书并重的声望。作为就业工作的模范上海市,已将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上岗或就业的必备条件。我们估计,职业资格证书作为提高劳动者素质的重要举措,将在全国范围上迅速推行,将对今后大学生就业产生深远的影响。
随着高校扩招,今后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急剧增加,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总数将比2002年增加30%以上,今后的就业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。为了应对这种挑战,提高我校学生在就业市场的竞争力,2001年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邀请浙江通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来校培训,我校共有274人(次)参加了公关、营销和文秘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试,共有272人(次)获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。职业资格证书在2002届毕业生求职中,作为求职择业的重要砝码,发挥了巨大的作用。为继续推行职业资格证书,经研究决定,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将面向全校继续举办第二期职业资格证书培训。
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专业:文秘、营销
二、颁发证书: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(该证书全面通用、出国公证有效);
三、培训费:230元/人/项(含教材、鉴定、制证、培训费、报名费等在内,由浙江通用职业技术培训学校统一出具发票);
四、报名时间:4月2日-4月12日;
五、报名地点:学生就业指导中心(西大楼三楼);
六、注重事项: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复印件一份,一寸免冠照三张,二寸免冠照一张,供报名,考试,制证时使用。
请各院、系、各有关部门本着为毕业生服务,提高毕业生竞争力角度,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。
如有不详之处,请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(电话:63730906 内线:3906)
学生就业指导中心
二00二年四月一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