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为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改革--实验室建设实行项目负责制,到2004年6月17日,我校已全部完成实验室建设项目的专家论证工作。
为切实加强实验室的建设工作,把《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规划》(2002-2007)提出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,使实验室建设工作更加科学化、规范化和标准化,更好地发挥资金的投资效益,学校决定从2004年开始,对实验室建设实行“项目负责制”,要求2004年有实验室新建、扩建和改建的单位,按《浙江林学院实验室建设项目申请书》的要求认真填写申报,实验室建设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。申报项目经专家论证、实验室工作委员会审定、学校批准立项。
在学院进行项目调研、申报的同时,教务处为落实《浙江林学院实验室体制改革方案》提出的目标,对实验室体制改革进行了调研,在调研的基础上,经充分的讨论与沟通,提出了我校实验室及所属分室框架。各学院按照调整后的框架重新调整编制了2004年实验室建设项目与仪器设备采购计划申报书。
各学院领导重视,认真克服时间紧、又与毕业论文答辩等工作相冲突的困难,到6月17日全部完成论证工作,并将经论证后修改好的实验室建设规划和项目申请书上交设备中心。在论证过程中,工程学院、人文学院采取送出去的形式进行论证,其他学院则采取请进来,以召开论证会的形式进行。在论证过程中有关专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、专业、学科的发展及学校的发展提出了许多宝贵的意见,专家们论证后都出具了书面的论证意见,供学院修改参考,也为学校决策参考。
本次论证活动,为我校实验教学体系的完善提供了有效的经验。
(教务处)